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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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04年3月,经咸宁市司法局批准并经市民政局登记为全市性社团法人。成立时共有单位会员(法律服务所)46个,个人会员(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176人。现有单位会员(法律服务所)17个,个人会员(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108人。协会严格依据《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的规定,开展行业内的管理工作,以“业内人管业内事”为目标,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指导和监督会员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立规矩树形象。密切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构建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的执业行为,维护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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