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8-05-23 23:55
来源: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近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通报表扬2017年度先进法律服务所、先进个人。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刘斌静,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莉红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刘斌静充分肯定了咸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代表省协会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感谢,并号召大家努力实干,作出新的更大实绩。杜莉红代表市司法局党委向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送去了亲切慰问和由衷祝福。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魏建国作了述职报告。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同志通报了2017年度考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书记通报了“德业双馨”人员名单。
通报表扬的先进法律服务所4个,分别为咸安区温泉法律服务所、赤壁市赤马港法律服务所、通城县麦市法律服务所、崇阳县白霓法律服务所;先进个人7人,分别为石明辉(咸安)、尹丽霞(嘉鱼)、陈安平(赤壁)、吴寿国(通城)、吴焕龙(崇阳)、邱守凡(通山);“德业双馨”法律服务工作者4人,分别为刘卫国(通城)、樊启寅(咸安)、张留永(嘉鱼)、王思斌(崇阳)。
为更好凝聚干事创业力量,大会创新形式,播放了回顾2017年工作的主题纪录短片《不言弃 在路上》和“德业双馨”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短片。
大会还穿插安排了赤壁、通城、嘉鱼等地协会委员会自创的文艺节目。
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专业、突出服务,积极投身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幸福咸宁建设,全年代理民事案件1838件、行政案件80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746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6032件次,(含法律援助案件197件、人民调解案件1379件、信访案件34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有力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