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协会在嘉鱼召开第四次理事会
发布时间:2017-10-30 21:08
来源:咸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市协会在嘉鱼召开第四次理事会
2017年10月27-28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次理事会在嘉鱼召开。理事会成员魏建国、胡杰、陈四明、詹进福、杨强胜等19位理事,非理事会成员的各法律服务所主任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咸宁市政法委宣教科陆秋良主编、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理事会党组织负责人胡杰同志主持。
大会播放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专题宣传片,总结通报了今年第三季度的协会工作情况,重点通报了案件登记管理平台上全市各法律服务所的使用情况。按市司法局的要求,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开始,截止2017年9月份管理平台共登记案件389件,其中已归档案件115件,在办待结案件201件,待立待审案件73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法律服务所在案件管理平台上上登录不及时或不全面、登录不正确致无法真实反映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等等 。
会议要求一是各法律服务所加强推行案件管理平台使用的认识,严格规范实行案件受理的“三统一”制度;二是要全面、及时地进行案件的登录工作,为行业、行政管理提供更加全面客观的真实信息和依据。三是持续坚持服务社会稳定的大局,积极参与基层镇政府纠纷调处,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率。
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市协会在推动案件登记管理平台工作所付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感谢。
就今年第4季度的工作,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市基协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党员工作者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做到耳聪目明,在法律服务中知道“可为”和“不可为”、“为什么为”和“如何为”,确保法律服务高度的政治敏锐和正确服务方向;要努力维护和服务好社会稳定,避免因法律服务而遇当事人信访投诉现象,要在遇信访投诉时积极自动消除或积极配合行政、行业的调查处理,杜绝激化或诱发上访。二是对市司法局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案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和管理的文件规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协时会理事会成员和各法律服务所主任要带好头,率先垂范,带动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规范使用;要以平台的使用为契机。带动法律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法律服务产品的更为丰富。三是市协会要按照司法部、司法厅部署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案例编写的体例和要求,组织经典、质优案例的编写和报送工作,彰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存在。
咸宁市政法委宣教科陆秋良主编就宣传稿件的写作、法律服务案例的编写作了专题的辅导。(胡杰、鲍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