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通山召开半年总结会
发布时间:2017-07-24 21:59
来源:咸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通山召开半年总结会
2017年7月22日,咸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暨半年工作总结大会在通山召开。理事会成员魏建国、胡杰、陈四明、詹进福、杨强胜等18位理事,非理事会成员的各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咸宁市政法委宣教科陆秋良、市司法局刘明海科长应邀参加。会议由理事会纪检监察员、通羊所主任余月志同志主持。
会议共五个议程。一是由协会会长魏建国代表协会作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二是基于理事会无咸宁高新区理事、市协会理事会不满足单数组成的章程规定,提议增选咸宁高新区横沟法律服务所主任石明辉为理事,并进行表决;三是由协会党组织负责人胡杰用成立协会党支部的情况通报;四是依据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就全市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动员和统一意见。五是由市司法局行政方代表作工作要求。
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刘明海对半年总结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就协会下半年的工作安排打算,刘明海要求,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保持好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要体现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中去。在代理案件尤其是代理那些重要敏感、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案件,一定要讲政治、讲大局,要具有政治敏感性。要“守规矩”,就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还要守住法律底线、道德底线。要“讲规矩”,对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案件信息管理平台”的文件规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协会和各法律服务所主任必须带好头,作好动员和宣传,作好监督。要充分利用协会的专有网站,做好学习、交流、宣传和信息化管理,要全力做好网站的更新和维护。
与会人员在交流发言中,对换届先举后的协会工作均表示了肯定。对管理平台的推广、统一文书使用等规范性要求作出了积极的响应。(朱焱 鲍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