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委政法委宣教科 深入通城县采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刘卫国
发布时间:2017-06-19 23:36
来源:咸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咸宁市委政法委宣教科深入通城县采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刘卫国
6月13日至14日,咸宁市委政法委宣教科《法治咸宁》专版主编、《楚天法治》杂志咸宁办事处主任陆秋良一行两人,深入通城县采访石南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刘卫国先进事迹。
刘卫国系该县石南法律服务所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义务担任乡村法治宣传员、护林防火员。自费三万余元购买竹筏(船),成为漂移在本县隽水河上的法治宣传“大篷车”,在无偿帮助清理隽水河垃圾的同时,配套在河两岸设立法治教育景点,运用竹筏(船)上安装的喇叭宣传县政府禁鞭、禁麻、禁毒规定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依法办事,为政府分忧解难。
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刘卫国重视调解方式,努力维护和谐。面对当事人,刘卫国总会做到能不收则不收、能少收则少收,乐意帮助基层群众化解纠纷矛盾。在当事人困难时甚至自掏腰包,救济扶困,深得当地群众好评。
据悉,通城县司法局已组织刘卫国先进事迹材料,拟加强宣传推介工作, 传递法治平安建设正能量,以鼓舞和促进通城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积极参与社会维稳、为乡镇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基层群众工作等方面多作贡献。
通城县司法局副局长胡金甫,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杜安,咸宁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魏建国、秘书长刘忠明等陪同采访。(鲍颖、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