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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基层科一行到通城县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17 00:26        来源:咸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市司法局基层科一行到通城县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图为:刘明海科长和法律工作者座谈
 
      为推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首席调解员工作的落实,5月16日上午,咸宁市司法局基层科刘明海科长一行到通城县协商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通城县司法局副局长胡金甫、矫正局长郭文芳、基层股长杜安、市协会副会长陈四明等参与座谈。
      在县司法局会议室,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座谈会,刘明海科长和法律服务所陈四明、吴志成、吴雄龙主任就基层法律服务所如何规范管理、执业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如何以基层为立足点,更好地开拓市场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特别就通城县法律工作者担任乡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落实进行了深入探讨。
      座谈会上,刘科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规范管理,结合本所实际,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主要从所所容所貌建设、财务管理、统一收案、统一归档等几个主要方面抓好落实,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所务管理;二是增强大局意识,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三是牢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命门在基层的宗旨,替乡镇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安排,积极带头到基层乡镇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四是务必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过硬的知识、优质的服务、精湛的业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魏建国、陈四明)

图为:法律工作者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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