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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协会指导咸安区永安法律服务所的改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5 00:23        来源:未知
  
  市协会指导咸安区永安法律服务所的改制工作
 
       2017年4月25日,咸宁市基层法工协会魏建国会长接受市协会咸安区工作委员会的邀请,前往咸安区永安法律服务所,指导该所的改制工作。
       咸安区永安法律服务所位于咸安区城区,属多年的老所,建所后多年一直是咸宁市范围内著名的大所、先进所。近些年来由于所合伙制改制不彻底、相应管理滞后,特别是所存在债务后人员稳定性差,导致昔日的辉煌不再,甚至出现了所主任无人敢担任、无人愿担任的窘境。该所凝聚力差,本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本是各自为政,服务质量存在巨大的忧患。
       2017年,为了适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需要,特别是推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平台的统一使用,对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电脑及打印机的更新添置、所主任负责制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落地施行,包括永安法律服务所在内,全市有部份法律服务所明显不能适应。法律服务所的合伙制改制势在必行。
      魏建国会长结合蒲圻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推动和运行情况,以经验形式作了介绍,并就改制的目的及意义与永安法律服务所的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体的沟通交流。本所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纷纷表示,合伙制的认识清楚了,信心有了,将积极参与,争取在近日内完成本所的合伙制改制工作。
      协会将继续指导全市未完成合伙制改制的法律服务所开展改制工作,也是今年咸宁市基层法工协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之一。(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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